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快递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2020年度山东省快递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快递设备工程、快递网路工程、快递信息工程等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快递设备工程、快递网路工程、快递信息工程等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有关政策要求
(一)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快递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邮管﹝2020﹞8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三)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五)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高级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中央驻鲁单位委托函办理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三、填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
2020 年度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填报 。申报人员可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填报。该系统登录页面“系统使用说明书”和“常见问题”,申报人员可下载查看。
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按照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号 )要求,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上传的扫描件要完整清晰,能够支撑体现所填报的具体信息情况。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由本人作出承诺后,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呈报单位逐级负责审核确认,对申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需提报的支撑材料扫描件包括:
1.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专利、成果、获奖及其它代表性成果的扫描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破格申报推荐表》扫描件。
5.其他可提供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时一并提交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二)评审前面试答辩
按照创新职称评审评价方式的有关要求,拟采用面试答辩方式组织开展对申报人员的评审前专业测试,全面科学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面试答辩成绩将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参考。具体组织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审核及呈报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对所有申报人进行推荐排序,并填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报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
2.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呈报部门须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4份(A3纸型,必须是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申报人必须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申报人员花名册》加盖呈报部门公章,先按单位排序,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排序进行编号。《评审表》顺序要与《申报人员花名册》完全一致。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时,要一次性上传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整改要求整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个人负责。
(二)实行网上申报信息诚信承诺制,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对有违纪违法、学历学位学术造假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品德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请各呈报单位在规定时间网上提交材料并安排专人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531-58701075。
报送材料地址: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 济南市纬二路168号。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