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关于开展全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4-26

关于开展全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网信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构建我省网络安全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我省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服务发展、遵循规律、科学评价原则,开展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畅通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最大限度激发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培养造就讲政治、懂网络、敢担当、善创新的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为全省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评价范围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安全技术研发、生产、应用,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技术体系规划、建设、管理,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专业职称评价。具体评审范围详见年度评审公告。

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设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网络生态建设与治理两个子专业。

三、层级设置

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设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网络安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四、评价方式

适应不同层级网络安全工程技术工作职业特点,建立考试、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方式,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采取评审方式。

五、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我省网信工作实际,制定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突出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重点评价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工作绩效和创新成果。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建立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可包括专利成果、项目(课题)成果、分析报告、技术报告、标准规范、论文著作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规定和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另行制定。

六、评审组织

省委网信办是网络安全工程职称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各设区的市应将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纳入本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也可委托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省委网信办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首次评审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相关部门中遴选专业水平高、具有相近专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称、法纪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专家进入评审专家库。

建立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七、培养使用

紧密结合网信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动扩大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规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网信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增强职称制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党委网信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评价的重要性、紧迫性,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密切合作,确保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稳妥有序实施。按照我省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和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考试规定、评价标准,精心安排,严格程序,做好报考审核、申报评审、违规处置、经验总结等工作,及时发现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网信领域企事业单位支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充分调动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8日